浏览次数:2787 发布时间:2016-03-16 |
2016年3月15日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我校检查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钟晋文科长、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永新副局长、人社局丘怀光副局长参与检查工作。检查组一行检查了我校食堂的仓库、食品加工区、备餐工作间等硬件设施,随后还查看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钟科重点对索证索票、食品的进货来源进行详细检查,指出任何食品都应索要相应的检测报告,特别强调要向商家索要大米的重金属检测报告。钟科高度评价我校食堂软、硬件建设,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管理的要求,争取年底食堂标准由B级升格为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