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423 发布时间:2017-08-30 |
关于组织开展“学省党代会精神
迎党的十九大召开”党员考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严的精神、实的态度,扎实有序推进党员考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党组织抓党员教育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手段更加精准,广大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显著提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进知识、强化意识、凝聚共识,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按照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兴宁市委《关于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部署,根据梅州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学省党代会精神迎党的十九大召开”党员考学工作的通知》(梅市组明电[2017]18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党员中继续开展党员考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时间
7月14日至10月13日
二、考学对象
全市全体党员
三、考学内容
党章党规党史知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内容等。
四、考学具体形式
考学将沿用网络考学形式,广大党员可利用电脑和手机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gdycjy.gov.cn),点击页面飘窗进入“2017年党员考学”专区进行考学。专区分学习和考试两个板块,学习板块上传了学习资料,供党员在线学习;考试板块设置了考学系统,包括系统登录、成绩查询等模块。党员登录系统答题时,系统将随机生成50道考学试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答题不限时长,答题完毕后即时显示考学成绩。每位考生可多次作答,系统取最高分为个人最终成绩。年老体弱以及不会使用电脑的党员可由懂电脑的党员辅助完成考学。党员本人可在考学期间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成绩,党组织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党组织党员考学情况。
五、考学情况统计
考学共设参考人数、参考率、满分人数、满分率、平均分等5个统计指标,党员基数以2016年全市党内统计数据为准。考学系统将对各单位考学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生成统计数据。组织部门将根据各单位的考学排名,定期点名提醒和通报情况,并适时通报考学情况。
六、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员考学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宣传、定期通报、严格考核,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着力抓好本单位及下属部门党员考学的各项组织工作,力争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党员考学工作,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党员教育的一项常态性制度性工作抓牢抓实,统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督促考核,确保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采取多种方式,如召开动员会、分片区督促、定期抽查、树立典型、分享经验等,广泛发动党员参加考学。发动党员要注重各党员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举措进行发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参加考学。要坚持和完善年老体弱党员上门送学、流动党员网络送学等结对帮学制度,确保党员考学实现全覆盖。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建立严格的情况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各级党组织抓党员考学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分析和通报,将其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将考学压力层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
(四)及时总结归纳。要结合以往考学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情况,不断完善考学工作机制。
请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考学工作,于7月22日前将联络员与考学工作分管领导信息(附1)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室。另,请于8月28日前及9月28日前报送本单位考学进度情况表(附2);考学结束后,各单位将考试情况(附3)及书面总结材料于10月12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ycb@163.com)。联系人:丘国辉 电话:3370866
附:1、党员考学工作联络员及分管领导信息表
2、党员考学进度情况表
3、党员考学情况统计表
中共兴宁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0日
党员考学链接: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gdycj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