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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期间 有关工作的通知(兴市明电〔2020〕20 号)
浏览次数:1443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4-03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 2020 年 3 月 29 日全省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清明期间是安全事故特别是森林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当前又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好共 4 页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安全发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森林防灭火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西昌市森林火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李希书记在全省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要求,继续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把重点放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上来,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清明祭扫导致疫情反弹,坚决防范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二、强化巡查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森林防灭火工作,深刻汲取四川西昌市森林火灾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和巡查监管,按照省委李希书记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部署要求,“严”字当头,查隐患、防火源、抓应急、强宣传、重督办多管齐下,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一是要严查火灾隐患。深入重点地区镇村一线和山头地块,抓住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和林区输配电、加油站、天然气管道、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抓紧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和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着火之前。二是要严防野外火源。紧盯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用火三类重点火源,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措施,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做好设卡检查、进山巡查工作,加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打击力度,构筑起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防在林外。三是要严抓应急响应。抓好火灾监测预警,确保火灾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第一时间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围绕“打早、打小、打灭”的目标,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的特殊条件、特殊要求,做实做细应急预案,加强实战实训,统筹抓好组织指挥、人员配备、物资装备、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实战磨合,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立即响应、马上解决问题。四是要严格宣传教育管理。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多媒体平台滚动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措施,组织中小学生上好“森林防火”网络课程,以“小手拉大手”方式带动家庭和社会转变祭扫习俗,形成全民动员、全民行动、全民防火大格局和文明祭祀新风尚。五是要严督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组织对防范森林火灾工作进行督查,一竿子插到底,深入重点防御地区,深入防御一线推动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三、全面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各项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在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二要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党政一把手要亲自上手亲自抓,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卫生健康、公安、自然资源、民政、交通运输、通讯、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到绿色文明祭扫,打通基层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形成做好工作的强大合力。三要加强值班值守。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节日期间要在岗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双值班带班”和外出报备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带班值班领导要认真履职尽职,对每一个电话,每一则信息,都要亲自过问,认真研判,防止出现错漏。各镇(街道)、市森防办要切实做到预案早落实、思想早发动、人员早到位、物资早准备,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各类救援物资要充分配备到位,及时检修补充扑火机具等扑火装备。一旦出现火情,当地镇(街道)、市森防办、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科学安全高效处置火情,迅速组织人员扑灭火,组织群众安全疏散,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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