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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式烹调师(中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浏览次数:1733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7-17

各餐饮从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梅市发〔2018〕13号)的文件精神,定于2020年8月开设中式烹调师(中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和内容

(一)培训目标:提升客家菜师傅专业技能,通过中级职业技能鉴定。

(二)培训内容:

1.中式烹调师基础知识:职业道德、食品卫生知识、饮食营养知识、烹饪原料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创业就业政策解读。

2.中式烹调师实训技能知识:花刀工艺、冷菜拼摆、热菜制作、冷菜制作。

3.客家特色菜品制作:经典客家菜制作、客家特色小吃制作、客家盐焗食品制作。

二、培训对象及报名资格

各餐饮企业厨房从业人员(总人数不超过30人),男女不限,年龄在18-55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烹饪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方式:现场教学、实践操作。

(二)培训时间:6天。

(三)学员通过培训后必须参加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本证书全国通用。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8月3日-5日,10日-12日,集中授课时间下午14:00-16:00。

(二)培训地点:兴宁市人民大道西(205国道侧)兴宁市技工学校9号楼(食堂)3楼。

五、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900元/人(含课本、资料费),鉴定费435元/人。

(二)学员交通、食宿自理。

(三)鉴定合格后,符合政策条件的学员可凭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六、报名方式

(一)手机短信预报名

请有意向参加培训的学员于7月28日前将报名信息发到吴老师手机中,信息为“个人姓名+报中级中式烹调师+联系电话”。本次培训班为30人,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培训人员名单,额满即止。联系人:吴老师,手机号码***********。

(二)现场缴费报名

请预报名成功的学员于7月28日到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行政楼三楼培训科现场缴费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初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复印两份;

3.免冠大一寸白底彩照4张,同时提交此数码照片(jpg或jpeg格式,大小>10k、<30k,像素≧295*413,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4.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附件1)、《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2),附件1和附件2可自行提前复印填写;

5.到学校行政楼二楼财务室缴费,交回缴费回执给培训科。 

 

 

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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