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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浏览次数:534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8-29

 

各技工院校(含民办):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梅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和班主任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梅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形象。今年教师节期间我市将表彰一批梅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技工院校教师由市人社局负责推荐。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技工院校(含民办)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曾获县(市、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符合下列条件可推荐评选“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课程、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在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家长、学生和同行的认可,且学生满意度较高。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所教班级学科学业质量和教育教学效果在所属区域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4.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主动承担人社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项目,积极申报人社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成果奖、教学资源征集、说课、论文、教学设计等评比活动;积极撰写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参与教材编写,在教育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

5.积极推动区域学科课程建设、积极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研训活动,主动承担讲座、报告、学术沙龙、公开课和示范课等;在指导和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引领或带动学科专业发展,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参与评选:⑴在本学年培养创新人才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任课教师;⑵在本学年培养创新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任课教师(或教练);⑶在最新一届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活动中获奖的项目主持人;⑷在最新一届广东省中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⑸在本学年省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现场比赛最高奖项获得者。

(二)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曾获县(市、区)以上荣誉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学校校长,学校中层干部,德育思政、督导和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人员等可推荐作为“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同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受到一致好评,教师、学生、家长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较高。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三)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班主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事班主任管理工作5年以上,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曾获县(市、区)以上荣誉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班主任”:

1.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关爱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得到师生和家长的肯定,受到师生一致好评,教师、学生、家长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较高。

2.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合作能力,善于调动校内外各方面力量,形成教育合力。密切家校联系,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访,指导家长形成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家校共育效果好。

3.组织管理能力强,班级建设和管理有特色、有实效,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无学生违法犯罪,整体氛围和谐民主;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所带班级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2次以上,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4.注重学习,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主动探索班主任工作新途径和新方法,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德育论文、德育工作案例)在县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相关会议作经验交流。

三、推荐名额

全市技工院校推荐优秀教师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优秀班主任7名。各技工院校必须严格必须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上报人选。各技工院校需对照推荐条件(参考附件2: 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评审推荐量化表, 附件3: 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评审推荐量化表, 附件4: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班主任评审推荐量化表)进行推荐。

四、工作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职责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评选等工作。

(二)填写申报材料。各技工院校上报的推荐人选,需按申报类别填写《2023年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5,一式二份)、《2023年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育工作者(附件6,一式二份)、《2023年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班主任推荐表》(附件7,一式二份)。各技工院校推荐报送的人选,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三)审核把关及公示。推荐材料应于8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市人社局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科。推荐人选经市人社局审核把关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2128506,联系人:杨俊森﹝粤政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技工院校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公示。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教师倾斜,向义务教育教师倾斜,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向援派干部(含援派教师)倾斜,向本学年度培养创新人才取得优异成绩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同时,还须兼顾办学成绩较好的民办学校。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1.2023年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2.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评审推荐量化表

3.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评审推荐量化表

4.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班主任评审推荐量化表

5.2023年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师推荐表

6.2023年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7.2023年梅州市技工院校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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