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23 发布时间:2014-08-18 |
一、会议主题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参加人员和时间安排
(一)参加人员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二)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时间为8月下旬。
三、会前准备
(一)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各支部党员要按要求写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
(二)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我评价中,好的方面可结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和日常工作实际等方面评价,如做事勤快,团结同事;不足方面重点要结合“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来评价,如做事马虎,效率低。
四、程序
(一)召开支部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参会人员范围。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2.会议议程。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1)党支部书记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进行说明。
(2)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
(3)支委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支委成员之间要互提批评意见。
(4)参会局领导或督导组负责同志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
(5)党支部书记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小结,总结会议成果,提出下一步整改方向。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支部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各支部书记召集。党员干部10人以上的党支部可分党小组进行。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小组进行时由党小组长主持。会议议程如下。
(1)通报对照检查情况。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
(2)股长或学校中层正职作对照检查发言。各股长或学校中层正职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个人自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逐一进行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
(4)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
(5)民主测评(集中进行)。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
(6)领导点评。参会局领导或督导组负责同志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
(7)会议小结。党支部书记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总结评议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方向。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