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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
浏览次数:2372   发布时间:2014-08-18

中共兴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党组织,市委各督导组:

    接梅州市委实践办紧急通知,根据中央和省委实践办要求,领导干部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都要按照以下要求修改完善:

    1.导语部分简明扼要。

    2. 第一、二、三部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情况、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讲话情况)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所有肯定的话和工作成绩都不要写,直接写存在差距和不足,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3.文章体例不限,重点放在“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三个方面,“四风”问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学习贯彻习总视察广东讲话等内容都要在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中予以体现。

    4.查摆问题一定要把自己摆进去,对诸如文风、会风、调研等共性问题不要作为个人四风问题来查摆,不能以工作问题代替个人问题,要结合个人实际、职务等来查摆。查摆的问题一定要有具体事例,不能以“有时”、“偶尔”等轻描淡写,半遮半掩。在检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问题时,不能简单地列举迎来送往、送收土特产等一般性问题。

    5.对问题的原因剖析一定要深入,要结合自身成长经历进行剖析,认识要深刻,剖析的原因不能浮在面上。

    6. 剖析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还要更多结合个人实际(不能只说别人安排和责任,没有把自己摆进去)。

    7. 如有群众提、上级点、督导组反馈等方面的问题也要作出回应。

    8.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直接写下一步如何做。整改努力方向可以不写。

    9.个人有关情况说明单独作为一部分放在最后,说明要具体详细。

    请各督导组在审核对照检查材料时,切实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严格把关。

 

  市委实践办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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