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47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1-12 |
为打造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的教师队伍,根据学校实际和发展需要,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鼓励文化课教师转岗为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鼓励部分富余专业教师转岗为紧缺专业教师。通过教师转岗活动,力争在三年时间内,解决学校文化课教师过多、部分专业技术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不足的结构性缺员的问题。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50%以上。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教师转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航标
副组长:黄锦忠 黄健 王洪新 陈思玉 陈利辉 张文
成员:陈敬新 张杏辉 赖亦环 范春胜 梁柏坚 李凯文 刘云辉 罗伟科
三、组织方式
1、教师转岗是指教师从现任授课岗位转任为专业技术课岗位,含文化课教师转为专业技术课教师、专业技术课教师转为紧缺专业技术课教师;紧缺专业科目教师岗位由教学管理部门根据专业建设需要按学期审定公布。
2、有意愿转岗的教师个人根据学校公布的紧缺专业科目教师岗位提出申请,学校根据需要合理安排。
3、对转岗教师开展“结对帮扶”形式,通过跟班实习、随堂听课、课外辅导、专题培训及自学等方法,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逐步转型。
4、教师转岗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组对转岗教师进行业务考核,通过考核的视为转岗成功,考核指标主要为教学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实习操作能力三项。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将教师转岗补助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中,保证转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转岗合格的老师奖励一个月奖励工资;给带班老师奖励半个月奖励工资。
3、学校外派培训的,由单位全额承担培训费和差旅费。
4、考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鉴定费全额报销,相关培训费由单位承担六成,个人承担四成。
5、技工学校教师资格证认定费、培训费由学校全额承担。
6、鼓励原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转评技工学校讲师职称系列,对申报并通过技工学校讲师系列职称的,职称外语考试报名费、职称评审费由学校全额承担。
此款第3、4、5、6条适用全体教师。
(二)制度保障
1、转岗教师职称评审可仍按原职称专业进行评审。
2、评优、评先转岗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优先安排转岗教师参与各类骨干教师培训。
此方案从2015年1月起执行,由学校校务办公会议解释。
兴宁市技工学校
2015年1月12日